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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遗产的“古为今用”

2001-03-28 来源:光明日报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葛晓音 我有话说

编者按由光明日报文艺部主办的“文学遗产”专版,曾在中国古代文学、民族传统审美文化精神的学术建设方面,产生过广泛的影响。后因故停刊。近年来希望复刊的呼声日高。

江泽民总书记提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其贯彻落实的重要方向之一,便是对优秀民族文化遗产的弘扬与继承。经研究决定,2001年以栏目的形式恢复“文学遗产”。为确保专栏的质量,探索开放办报的途径,本栏目成立特邀编辑委员会。特邀编委会的人员原则上由文艺部聘请全国高校古代文学研究各博士点的博士生导师及有关专家担任,其任务为提出选题,推荐文章,承担某些专门性稿件的审读。该栏目所刊内容要求及时反映中国古代文学研究领域最新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学术成果以及前沿性课题的最新进展。

特邀编委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兆鹏田汉云刘扬忠孙逊陈庆元陈洪

严迪昌张可礼 张国星张晶邹进先洪本健

赵逵夫赵敏俐栾栋郭英德袁行霈徐公持

黄天骥黄霖葛晓音蒋述卓傅璇琮詹福瑞

廖可斌霍有明

20世纪初以来,由于新文化以摧枯拉朽之势扫荡着旧文化,关于如何处置文化遗产的问题也就成为革命文学理论中的一项需要反复探讨的内容。50年代提出的“古为今用”,可以说最精辟地概括了上一世纪后半叶对待古代文化的态度。这表明:古代文化遗产中还有可以为今人所用的东西,所以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一原则无疑是正确的。只是以前的“用”似乎一直局限在“实用”的观念上,而且主要是为眼前的政治任务、阶级斗争所用。例如五六十年代古代文学中肯定的主要是反映下层人民生活和思想感情的、批判封建社会的内容。这与当时的政治形势是相应的,但范围未免狭窄了些。而到了70年代“批林批孔”运动中,古代文学中可利用的便只剩下反映法家思想的部分了。在80年代以后商品经济高速发展的新时期,我们又惊诧地发现,传统文化似乎已被看成是中国积弱的根源。除了供影视“戏说”和娱乐以外,文化遗产已经无处可用。于是,很多学者不免有失落感和边缘化之叹。然而我以为,所谓中心地位和边缘化的区别,正与我们怎样看待“用”的性质有关。如果把“古为今用”理解为必须是能够对国计民生直接产生效益的“功用”,实际上与过去视古代文化为斗争工具和影射载体的观念并无二致。所以一旦失去了其所以为用的时代条件,自然就找不到“用”于社会的位置了。

近年来,思想界正在努力为传统文化定位,探讨在新时期的文化重构中,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的作用。古代文学研究界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我想解决这一问题的前提恐怕是抛开过去的“实用”观念,从“今”的变化着眼,或许对于“古为今用”能获得较为通达的解释。古与今的关系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改变其内涵的。目前的“今”是一个快速进入商品化、信息化的时代,也是思想观念重新建构的阶段。与经济发展的国际化相应,全民族的文化素质和精神生活水平亟待提高。此时重新评估自20世纪初以来屡受冲击和批判的文化遗产的价值,及其在新时期民族文化结构中所应占有的位置,是很有必要的。

其实,任何一个民族的精神产品都是难以用物质的计数方法来估量其价值的。如果说科技和经济发展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人类的生存质量,那么文化的继承和创造则是为了促进人类更健全的发展,使人们在满足衣食住行的物质需要以外,有更高级的精神享受。同时发现人类自身的创造力能达到怎样的水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前人所创造和积累的文化,都是今人创造更高文化的基石,是建构新世纪民族文化的重要资源。文化遗产又是一条流动的长河,不是沉积的淤泥。历史上的各种文化样式和思潮都有它的生长期和衰落期,即使是儒家文化,也经历了多少次演变,产生过许多不同的派别。凡是真正的精华,自然会经受住历史的淘汰而保存下来,融汇成这个民族的文化的主流。文学遗产同样是如此。尽管各个时代的评判标准可以变化,但真正的精华历久而弥新,在不同的时代会显示出不同的意义。

古典文学是中国传统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有长达三千年的悠久历史。但又能不断地自我更新。因而每种新的文学样式都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有过辉煌的全盛时期,产生过许多不朽的名作。其艺术形式的精致和文学语汇的丰富,在世界文学中是罕有其匹的。中国又是一个诗的国度,古典文学以抒情见长。优秀的戏剧小说,都离不开诗词的涵养。可以说中国文学是最富有诗意的文学。而诗意的内涵,主要是对人格理想的追求,对自然和真淳的讴歌。在多少次兴亡盛衰的轮回之中,一代代优秀的作家以他们执著的人生信念和博大的人文关怀为我们这个民族点燃了希望之火。可以说,中华民族关于道德和美的理想主要是在文学遗产中体现出来的。因此,说到古代文学怎样古为今用,我们或许可以举出许多具体的例子。比如作品中所包含的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和智慧;志士仁人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关于人生价值和精神不朽的思考;不断开拓和积极进取的意气;对风骨和节操的崇尚;对自然与和谐的追求等等。但是,所有这些“用”都不应仅仅视为解决现在和未来社会问题的一帖帖祖传药方。它们只是中华民族文化之魂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民族赖以发展的生命之根。它们应当通过一代代新人的教育化为民族的血液,被自然地吸收到当代生活中去,在此基础上生长出更丰富的新文学和更高层次的审美境界。

至于说传统文化是否阻碍了中国的现代化,这是一个需要具体深入地进行辨析的问题。但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没有一个国家是在全盘否定自己的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实现其现代化的。事实上,有些同样具有悠久历史的发达国家,之所以能使全民的文化素质达到较高的水平,主要是因为经历过普及本民族高层次文化的历史阶段。中国的传统文化本来对周边国家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但是前清至近代,儒家文化圈的外国学者常常提到,他们从经典和文学作品中了解的中国,与他们亲眼看到的中国社会的文明程度之间反差太大,以至于动摇了他们研习中国文化的信心。这并不奇怪。中国古代文化虽然博大精深,但经典文化主要掌握在少数知识精英的手中。下层民众则得不到起码的教育。保存在经典和文物古迹中的中国文化尽管极为丰富,反映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的中国文明却是另外一副模样。如果我们要使中国具有广泛接受高层次文化的民众基础,首先应使全民普遍得到较高程度的教育。而这样一个高层次文化的普及阶段,又是必须以较长时期的经济繁荣和社会安定为基础的。目前我国已进入小康时期,经济的发展已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机遇。当物质生活提高到一定程度时,人民自然会对精神生活提出更高的需求。如果我们能够把本民族的优秀文化和先进的外来文明结合在一起,使之渗透到广大民众的思维方式、审美趣味乃至于行为习惯中去,使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发展同步而行,那么不但可以避免因偏废一端而造成的社会失衡,而且可以加快现代化的进程。因此只要超出功利的观念,从延续和发展民族文化、构建现代文明的角度来审视全部的文学遗产,那么我们一定会发现:它们应当并且可以在新世纪的文化建设中发挥前所未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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